2013北京异地高考新政策方案年底出台
继山东、福建等13省市明确表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具体方案最迟于年底前公布后,昨日,市教委在回复非京籍家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也表示,北京异地高考方案原则上将于今年年底前出台。 非京籍家长递交公开申请书 自8月31日国务院转发教育部等四大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后,从9月6日起,连续每个周四,非京籍家长到北京市教委递交书面邀请,希望与随迁子女中高考政策相关负责人就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当面沟通。 一名非京籍家长表示,10月18日,教委基础处工作人员曾给予他们回复,当时称正在调研。从10月23日起,家长志愿者开始征集联合签名,要求公开随迁子女就读地升学考试具体办法的调研情况、北京市教育资源数据及教育均衡的计划措施。10月25日,家长志愿者到市教委递交信息公开申请书。 公开申请书涉及五方面内容 据参与此事的非京籍家长介绍,他们递交的“致北京市教育工作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书”主要涉及五方面内容:北京市关于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简称随迁子女就读地中高考)具体办法的研究情况及实施的时间;北京市随迁子女就读地中高考(考试和录取)资格的认定标准;2013年非京籍高三学生是否具有在北京报考及考试的资格;北京市现有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及利用情况;北京市如何保障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计划措施。 当日,市教委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接待了家长代表,承诺将在11月15日就公开申请书给予回执。 市教委“最后一天”给予回执 昨天是市教委承诺给予回执的最后一天。昨天上午,市教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交给家长代表。 对于“关于北京市异地高考研究情况、实施时间和随迁子女高考资格认定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复,目前北京市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研究起草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会议审定后,原则上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 对于“关于2013年非京籍高三学生是否有在京报考考试资格问题”,告知书回复:“2013年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需按照教育部工作规定,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制定、发布。据了解,目前我市尚未接到教育部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请随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 家长声音 “告知书解答了我们三个疑问” 非京籍家长表示,能感觉到市教委等确实是在积极推进异地高考方案的进程 今年孩子面临高考的沙女士(化名),参与了此次递交公开申请书的活动。对于市教委回复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沙女士表示,能感觉到市委、市政府、市教委等确实是在积极推进异地高考方案的进程,“这次的回复是一次比较务实的说法,告知书解答了我们三个疑问。” 给出了方案出台时间 原文:“经市委、市政府会议审定后,原则上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 沙女士表示,此前对于北京异地高考方案何时出台、进度如何等问题,市教委一直给予的答复是“正在研究中”,此次的回复明确了时间点。 告知了政策制订部门 原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市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 沙女士表示,此前非京籍家长们一直不清楚异地高考到底由哪些部门研究起草,以为只是教育部门一家单位的事。此次答复让他们明白了此事是由多部门联合进行的,这样他们心里踏实多了。 公开北京教育资源配置 原文:“关于现有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及如何保障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计划措施,我市历来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数据和文件已经公开。” 沙女士表示,此前非京籍家长一直疑惑,是不是因为北京教育资源不够,才导致异地高考不能够放开。此次教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透露的信息显示,北京市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不会对京籍居民教育受到太大冲击。 此次市教委的回复,整体上给非京籍家长释放了积极信号。但比较遗憾的是,关于2013年非京籍高三学生是否有在京报考考试资格问题,没有给予具体解答。今年高考报名迫在眉睫,北京是否能像其他省市一样给予明确的答复? ——非京籍家长 沙女士 (记者杜丁) ■专家说法 北大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表示,京沪异地高考提出的条件估计会比其他省份多 “需要可操作的硬性制度供家长做判断” 新京报:北京市明确提出了原则上将于年底前出台异地高考方案。 张千帆(北大法学院教授,三次递交异地高考建议书):年底前出台问题不大,关键是要看方案会针对这些孩子在北京高考提出什么样的条件及具体实施时间。 新京报:“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在提到办理此事的部门中,没有提及社保部门。 张千帆:社保部门不参与,是不是在未来的条件中就不会提出社保年限要求,这还说不准。家长们对社保问题有疑问,因为过去社保制度不规范,造成很多流动人口缺少社保记录,这是国家制度本身不完善的原因,不能以此理由拒绝随迁子女高考。如果从做贡献的角度,纳税证明就可以证明;如果从未来长久居住考虑,那可以要求家长参加当地社保,不需要固定年限作为必要条件。 新京报:现在十多个省份都出台了相关政策,你认为这些条件是否恰当? 张千帆:黑龙江的条件比较合理,2013年高考就可以实施了,而且没有规定社保年限。山东的方案是在国务院下发专门文件前出来的,除了实施年限有点晚,要到2014年,其他条件也没有问题。 当然,京沪外来人口比较集中,与其他省份相比,估计提出的条件会多一些。比如学籍年限要求可提高到4年至5年,可以考虑增加一年与义务教育的衔接,随迁子女至高中毕业有连续4年以上就学记录的,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 我不赞同此前曾讨论的根据父母的工作性质、收入等非直接相关条件来打分的制度,这样的做法显得随意,还是需要可操作的硬性制度,有利于家长做出判断。新京报记者 郭少峰 ■ 各地进程 黑龙江 在2013年高考报名中,拥有黑龙江省高中学籍并在黑龙江连续就读三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只要其父母在黑龙江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便可在黑龙江就地高考。随迁子女报名可携带父母工作和住所证明,到学籍所在地的市、县招考办报名。 江苏 在2013年高考报名中,符合条件的外省籍考生将可以在江苏异地高考方案出台后,补办高考报名。 广东 今年4月广东提出,要试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就读校参加中考、高考,探索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接受外省户籍考生入学申请。 福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出,试行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闽高考的办法,首次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高职。 上海 今年3月,上海市教委主任薛明扬曾表示,上海市有关随迁子女高考的问题会在12月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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