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4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56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31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1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53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78名。并列378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16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38名。并列138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72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2名,并列62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527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3人。 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 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1名。文化分数录至41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2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 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27名。并列527名,文化分数录至419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8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 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2名,文化分数录至436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4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8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66名,并列66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②设计专业(文科)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37名,并列437名,文化分数录至495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215名,并列215名,文化分数录至535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106名,并列106名,文化分数录至418分。 2、从兼报考志愿生中录取86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 从中国画专业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文化分数录至420分。 ② 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25人。专业名次录至527名,并列527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③ 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186名,并列186名,文化分数录至427分。 ④ 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540名,并列540名,文化分数录至476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20名。专业名次录至106名,并列106名,文化分数 录至421分。 ⑦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6名,专业名次录至62名,并列62名,文化分数录 至406分。
十二、新疆定向培养计划(油画): 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88分,单科: 语文80分,外语70分。 十三、港、澳、台、华侨: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342分。
十四、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3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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