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予以承认,因此,考生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应办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相关手续。
一、考生在本市内转学
考生无需办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相关手续,仍以原学考号报考即可。
二、外省市考生转入本市
外省市转入我市普通高中并已取得本市学籍的学生,应向本市接收学校提交原省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的会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学校验明后扫描上传到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管理系统。北京教育考试院对外省成绩进行最终认定。
三、开具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
因转学到外省市或出国留学等原因,需要向外省市、学信网等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时,须到学校所在区会考办开具,办理流程详询所在学校或各区会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