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山中考录取分数标准确定
录取分数及标准的确定
高中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主要依据是学业考试成绩、考查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根据高中招生计划数,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等额投档,分批录取。
(一)指标生。
1、指标生属于正取生范围,安排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指标生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志愿。录取时,设置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最低控制线不低于该高中学校正取生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20分,并根据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数量和考生指标生志愿按中考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投档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具有指标生分配名额的学校,所分配的名额没有完成的,名额自动失效,不再补录,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作为相关高中学校的计划内普通生计划指标进行录取。
(二)自主招收体艺特长生学校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考文化课成绩要求、已公示入围名单以及考生志愿,按术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三)联合招收体艺特长生学校以招生计划数按1:1.2的比例在填报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中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术科资格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术科资格线上,根据录取学校招生章程,按照术科联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四)普通高中招收普通生以每批次招生计划总数按1:1比例划定各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章程、考生志愿顺序、出档原则,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划线投档录取。
(五)中职类学校按招生章程、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顺序、投档比例,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划线投档录取。
(六)投档时,若所投档考生的末名有两人或以上中考总分相同的,则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三科总分相同的,则分别按数学、语文、英语的顺序比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
(七)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安排进行征集志愿,实行二次录取。已达到批次最低投档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时根据考生征集志愿的先后顺序,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在原志愿基础上进行降分投档录取。
(八)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注销录取和退档,并应在录取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学籍注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视为放弃录取,放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