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评卷 实行全市网上集中评卷,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五、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各中学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鄂教基[2007]7号)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确保 六、成绩呈现 中考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每个方面分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七、加分与优录 1、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可以在其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 2、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部门组织举办的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以及艺术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优胜者,可在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 3、农村独女户女孩和双女户女孩,可在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和5分。 4、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即不累计加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子女,残疾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②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以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者; ③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④综合素质评定获A等的数量较多者; 6、加分投档考生的优录证明材料和有关原始证件须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对其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①少数民族考生须经县公安局和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须经市和县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③台湾省籍考生须经市台办审核盖章; ④体育竞赛和艺术比赛优胜者须经黄冈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审核盖章; ⑤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须经县民政局审核盖章; ⑥农村独女户女孩和双女户女孩须经县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盖章。 ⑦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残疾军人、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须经县民政局审核盖章。 7、对经审核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层层公示,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经核实后取消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的,降低一档录取。 8、优录审核工作与中考报名同期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一)招生学校 2013年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资格的学校,必须是经黄冈市教育局正式批准并下达招生计划的学校。 (二)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市2013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除可招收参加全市2013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外,还可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人员。 (三)招生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令性计划、择校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一般高中招收指令性计划和择校生计划必须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规定,不得突破。 (四)划线 录取资格线由县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生源情况、学校录取批次和招生计划类别统一划定,并报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各高中学校不得再另行划线。择校生计划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指令性计划下50分;名额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全部指令性计划核定的分数线下20分。 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相应批次资格线的60%。 (五)志愿填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按四个录取批次填报志愿。提前批:中等职业学校;第一批:黄冈中学指令性计划;第二批:黄冈中学择校生计划、县一中指令性计划、“飞翔计划”生;第三批:县一中择校生计划、一般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第四批:一般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计划。考生各批志愿中填报1—3所学校。 2013年试行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网上填报志愿,采取纸质与网上志愿相结合的填报方式;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考生及家长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网上志愿,要保管好个人的账号和密码,确保填报的真实、有效;要充分保障考生的选择权,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替代学生填报。在尊重考生志愿的基础上,鼓励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现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保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比例适当,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六)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均达不到“C”等以上的学生,不得进入省、市级示范高中。 黄冈中学、团风中学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录取审批;其它普通高中由县招办初录,然后集中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发放市教育考试院签章的录取通知书。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新生(包括外地生源、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入学,一律由招生学校按要求统一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名册将分别作为普通高考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贫困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依据之一。 九、工作要求 中考和中招制度改革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教育的科学发展,关系到团风县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必须要有严密的组织和制度作保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1、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中学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中考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到位。要严肃考风考纪,为考生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加强和规范管理,严防试卷泄密。强化考试期间的交通、饮食卫生安全,确保2013年的中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2、在考前复习期间,要注意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注重心理疏导,尽可能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任何单位不得以筛选、劝退等形式使毕业生提前离校,坚决制止不让“学习困难生”参加考试的错误作法,切实保证所有毕业生在校完成修业年限。 3、要将中考和中招改革的内容、方法、程序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保证今年的招生考试工作公正、透明。 附: 1、团风县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团风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及英语听力磁带订单 3、团风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抽调监考教师登记表 4、团风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