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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益阳南县中考时间(6.15-6.17)(2)

时间:2013-03-26 12:15来源:未知 作者:fenshuxian 点击:

六、积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

县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在确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形成办学特色的原则,积极探索、试行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逐步扩大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初中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制度。今年县一中非择校生招生计划按60%的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在该学校就读3年的应届毕业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保每所初中学校有毕业生就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中根据综合高中办学要求,与职专联合办学招收部分职高生。凡未录取一中、立达的城西、立达初中学生不调节录取六中、方谷、四中,可根据分数参加一中、立达择校生招生,择校生也未录取的,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后方可补录六中、方谷、四中。

各高中学校音体美特长生招收比例、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县局审核。非音体美特色的省示范高中招收音体美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总计划的2%,音体美特长生必须达到规定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方可录取(学业水平考试分数:一中不低于填报该校志愿学生中前1300名最低分的85%,立达不低于填报该校志愿学生中前500名最低分的85%,其他高中不低于672分,且“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两个维度不得为D等)。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招收部分其他特长生。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不能超过5%(不含音体美特长生)。学校自主招生的报名条件、招生和测试办法须报县局基教股批准,并在公布后实施。各校自主招生工作必须在7月6号前完成。普通高中录取程序实行先均衡生后选拔生、先艺体生后文化生,先一志愿后二志愿,政策性优惠实行只加分不降分录取。

今年,“2+1”特长测试成绩以10分计入中考总分。从2014年起,“2+1”特长测试成绩将逐年增加,足球项目将列入体育学科考试的必测项目之中;同时,中考成绩将以等级制方式呈现,并作为普通高中的录取依据。

七、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

严格执行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其择校生比例分别不超过20%(择校生根据学业考试成绩到招生学校报名,一中7月6日,立达7月8日,如果本县阅卷则相应提前)。严格执行学生优惠加分政策,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科技创新或三独比赛获奖的,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分、6分、4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加4分、2分;参加全市中学生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分别加6分、4分、2分;烈士子女加20分;少数民族考生,聚居乡的加20分,散居城镇的加5分,散居农村的加10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6A5A1B的,分别加10分、5分;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户子女加10分;我县关于艺体竞赛奖励加分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其他不再享受加分。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原则上从填报的“志愿一”对象中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及其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三独”比赛获一等奖且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合格(总分672分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均为B等以上的学生,由学生向招生学校申请,在招生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可保送录入我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全市统考科目总分672分)以上的不能录入普通高中。

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自主招生、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监督”的原则,实行统一安排、阳光操作,确保同级同类学校和同等素质的考生享有同等待遇。普通高中由县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组织录取,录取线和录取方案于7月6日前报市中招办审批。各校录取审批名册在规定的时间内送我局办理审批手续,并按《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益教办通〔2011〕123号)的要求,在“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中上报已经我局审批的高中新生学籍,上报的新生信息中必须包含姓名、中考总分、初中学籍号等内容。凡上报未经我局审批的新生学籍或未按要求上报新生信息及信息上报不全的,学考办将不予注册。中等职业学校由中招部门提供志愿信息,由学校自主录取。各类学校造具录取新生花名册,经县教育局审核,到市局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凡超计划低于录取控制线等违规招生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初中起点本科小学教师和初中起点专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八、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规治考,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按照南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开展工作,确保中招工作有条不紊。要坚决杜绝买卖生源和以各种名义支付或收取“中介费”、“信息费”现象。严禁隐瞒招生信息,限制志愿填报。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采用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严禁各高中阶段学校借夏令营、集训、免费培训等名义提前开学。严禁各学校阻止或妨碍应届初中生参加毕业生学业考试,严禁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和未参加毕业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严禁在招生工作中以各种名义乱收费。严禁招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对外泄露学生报名与考试信息。严禁初中学生学习期间不假外出参考。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招生经费和办学经费审计,对违规开支或支付招生经费的学校,要责令退赔并予以追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对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有关人员,将严格按《益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益教办通〔2008〕39号)和《关于转发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监察厅〈关于严禁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抢拉生源、有偿招生的通知〉的通知》(益教联〔2009〕15号)精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取消或建议取消示范学校资格、取消晋级评优资格等处理。 

附件:1、南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    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2、南县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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