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阅卷 中考的阅卷由市中招办和教科所按省有关规定严密组织,统一安排。今年全市继续实行网上阅卷,各县(市、区)在中考结束后将考生各科答题卡经保密处理后,统一送往市中招办指定地点进行网上阅卷,各县(市、区)届时按市中招办和教科所统一要求派教师参加中考阅卷。中考成绩公布后,对于考生确须查分的,经考生本人申请,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后,各县(市、区)中招办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查分手续。 六、录取 (一)各县(市、区)的初、高中录取工作由各县(市、区)中招办负责,高一新生录取信息必须在9月底前报市中招办。凡未参加中考无当年录取信息的学生,一律不办理高中学籍,也不得以在籍生身份参加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二)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招生采用全省划定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师范定向生录取由市中招办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按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县(市、区)中招委划定,并报市中招委审批后公布。 (三)职业高中的录取均实行注册制,不受考分的限制,推行职业高中的学分制管理。新生录取由招生学校将新生名单送市中招办统一建档录取,凭市中招办录取名册到市教育局职成科建立学籍。普通初中初三下学期分流进入职业学校的学生,初中毕业证一律由所在职业学校凭市中招办审核的录取名册统一到原就读的初中学校办理。 (四)省重点中学市外国语学校是外语特色学校,其高中普通班录取将从第一志愿填报外国语学校且英语单科成绩在72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 (五)私立学校录取新生工作与一般高中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六)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和职业高中属非义务教育阶段,今年继续按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规定的比例招收“择校生”,录取严格遵照国家教育部提出的“三限”原则。所有市区考生,凡要求择校的,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择校志愿栏”内填上所要求择校学校的代码,然后根据各重点、普通学校“择校生”计划先后划线录取。收费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属五里乡世居户口,且在五里中学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填报“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含民办)、“职业高中”的志愿时可按规定填庐山区区属学校,也可填报市直学校。但只能选择在一个行政管理区里的学校填写(市直或庐山区)。填报市直学校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与市直考生相同。 (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录取时考生享受省规定的优惠政策。九江市三中是江西省唯一一所体育教育后备人才试点校,对参加全国、省各项体育竞赛获个人单项前5名,团体项目前3名,或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破格进行录取。 七、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一)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招生部门和全体招生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工作原则,加强廉政建设,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六公开原则(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服务公开,投诉举报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开好家长会,在指导考生、家长填志愿时,不能诱导、包办或擅自更改学生志愿。未经批准各中学不准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必须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班额编班。各中学招收的初一新生,不得考试编班,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强化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八、做好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工作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今年庐山区、星子县、德安县、庐山管理局、彭泽县、湖口县、共青城市、武宁县实施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关键环节,各实验区要充分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拟定并实施好改革方案,认真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的推进。各县(市、区)也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凡未进入试验的县(市、区)要按市教发〔2006〕11号文件规定切实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下一步的改革奠定基础。 本文未尽事宜,按省招生简章和市有关文件办理,由市中招办负责解释。 九江市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 抄送:省考试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文教体卫委,潘熙宁部长, 廖奇志副市长,詹耀祥副秘书长。 各县(市、区)中招办,局机关各科室。 九江市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