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舞蹈类 -考点 沈阳音乐学院 -考试时间 2013年1月11日至13日 -考试形式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分专业考试、基础课笔试。 -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满分为300分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演奏: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音乐表演专业 ①声乐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流行演唱可带伴奏音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②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器乐、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奏: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 考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技巧、即兴表演,满分共为150分; 自选剧目表演:满分为150分。 (4)音乐类各相关专业听音与乐理考试要求 笔试100分,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①听音(60分):题型——听辨 ②乐理(40分):题型——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