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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西安中考时间(6.22-6.23)

时间:2013-04-02 13:46来源:未知 作者:fenshuxian 点击:

2013西安中考时间(6.22-6.23)

 

2013西安中考时间安排于2013年6月22日至23日进行,具体各科目考试日程如下表: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科所,各直属中学:

  为了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2〕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西安市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根据《意见》的安排和要求,制定本区县实施办法。高中录取工作在市中招领导小组领导下,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城六区统一组织实施,阎良、临潼、长安、周至、蓝田、户县、高陵三区四县制定本区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分区县组织实施。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辖区内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由沣东新城教育局组织实施,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仍随未央和长安进行。各区县实施办法和三区四县的录取办法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二、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实际等,认真审核、上报本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次核定到位,招生录取中原则上不再追加招生计划。

  三、2013年我市综合素质评价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综合素质考试两种方式进行。其中,综合素质考试实行全市统一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与全省统考科目统一安排。试卷满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00分钟,考试结果以等级呈现,考试成绩以50%计入总成绩。

  四、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定向生招生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统一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定向生生源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工作;二是指导监督各初中学校公示定向生生源计划;三是责成各学校认真宣传定向生招生政策,使每位考生清楚定向生志愿填报、学校录取等各环节的要求和操作程序,确保定向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每位初中毕业生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参加考试。各区县教育局要督促、监管初中学校按规定组织在校学生全员报名参加考试、考核。

  六、201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时不调剂志愿。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安排,精心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报考,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也不得代替考生确认签字。

  七、为确保2013年中招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各区县教育局、各相关部门和各高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初中毕业升学政策、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定等传达到学校、考生,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务必使初中毕业升学政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规定家喻户晓。

                                                                                                                                                                              西安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5日

  西安市2013年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意    见

  为切实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2〕3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深化评价制度改革,完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强化评价导向功能,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发展,促进学校不断细化管理、提高质量、增强办学效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深化中招改革,细化过程管理,强化全程监督,促进高中阶段生源合理分流,促进大学区管理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二、初中学生毕业评价

  学生评价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重在考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内容包含学业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

  学业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由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价结果由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管理。

  (一)学业评价

  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考查)、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

  1.学科考试(考查)

  学科考试(考查)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及技术教育等)和地方与学校课程。

  (1)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共七科五卷,全省统一组织考试。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 100分(其中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

  英语听力成绩计入考试总分。

  思想品德与历史学科实行开卷笔试,其他学科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2009〕47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理化考场。

  统一考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方式呈现,分卷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以原始分呈现。

  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所辖区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及考试工作由沣东新城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其所辖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仍然随原所属未央区和长安区进行,沣东新城教育局参与组织。

  经省教育厅审批的国际课程班招生纳入中招管理;在省统考科目外,全市统一安排小语种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校录取参考。小语种科目考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全市考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2)非统考科目

  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及技术教育等)、地方与学校课程等为非统考科目,不进行统一考试,由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的规定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随教学进度安排考查。考查结果均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3)考试范围及命题原则

  考试范围: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试题坚持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的价值取向,在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以能力测试为主导,注重体现科学态度和人文精神,注重对学生思维方式、科学素养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科技发展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增强试题的开放性和综合性。

  命题原则:正确导向,重视基础,强调能力,科学规范。提高命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在稳定整卷难度和保持适当区分度的前提下,调整试卷结构,控制试卷长度,保证给学生留有充足的思考时间,使不同生活背景学生的能力在学业考试中都能得到充分的展现。

  2.体育与健康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陕教体〔200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西安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文件。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其中平时成绩占15分(体育课成绩占9分,平时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情况考核占6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占35分。体育与健康考试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原始分记入统考总成绩。

  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3.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

  按照省教育厅陕教基〔2005〕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西安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相关文件。

  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考核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

  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下,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由市教科所组织实施,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综合素质考试两种方式进行。

  1.过程性评价

  (1)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工作按照《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陕教基〔2009〕55号附件1)和《西安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市教基发〔2008〕11号)进行,评价结果记入《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陕教基〔2009〕55号附件3)。此项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下,由市教科所负责组织实施。

  (2)过程性评价结果以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两种方式呈现。等级评定采用A、B、C、D四个等级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综合性评语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要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凡初中阶段获“阳光体育奖章”的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可评定为A等级。

  (3)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2.综合素质考试

  (1)综合素质考试试卷满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00分钟,考试时间与全省统考科目统一安排。

  (2)综合素质考试实行全市统一闭卷考试,网上阅卷。考试结果以等级呈现,原始分以50%记入总成绩。

  (3)综合素质考试在市中招领导小组领导下,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牵头制定相关政策,市教科所负责命题和制卷,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组织与实施。

  三、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升学学业和综合素质统一考试时间为2013年6月22日至23日。

  具体考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北京时间)

  科 目

  备 注

 6月22日

 上午

  8:30—11:00

  语文

  英语听力考试8:20广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听力试题。

 下午

  14:00—16:00

  数学

  16:30—18:10

  思想品德与历史

 6月23日

 上午

  8:30—10:30

  英语

 下午

  14:00—16:00

  物理与化学

  16:30—18:10

  综合素质

           

  四、初中毕业认定

  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和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及考查、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者准予毕业,颁发《陕西省初中阶段义务教育证书》。

  学科考试(考查)科目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组织该科目重新考试(考查),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准予毕业。补发《陕西省初中阶段义务教育证书》。

  建立初中学籍有效监控制度。对初中阶段在校学生人数和学籍变更等,以初一入学为基准按学期进行动态监控和督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学校管理效能的主要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所有应届毕业生(包括各类特长生)均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考试权利。各学校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填写《西安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情况统计表》。各区县统计核实后,上报市教育局。

  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计划管理

  招生计划分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计划。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1.普通中专学校招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生源计划;成人中专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成人中专招生计划;技工学校招生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2.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下达分区县招生计划建议数,各区县教育局拟定本区县各学校招生计划建议数,报市教育局审定后,下达全市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含统招生计划和择校生计划);职业高中由市教育局下达分区县招生计划。

  3.普通高中学校中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宏志班、远通爱心班、师范生源基地班、新华珍珠班、自强班、国际课程班、小语种班、体育艺术特长班和各类体育艺术特长生等招生计划,以及西藏插班生招生计划含在各校统招生计划内。

  各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控制在该校统招计划的20%以内。

  4. 发挥计划调控作用,提高办学效益。扩大优质高中服务面,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在学校办学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办学条件不达标、招生规模过小、整改不力的学校限制招生,一是近三年每年招生规模达不到4个班的学校,原则上不下达招生计划;二是2012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下达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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