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余姚中考时间(6.14-6.15)
2013余姚中考时间安排在6月14至6月15日进行,具体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
各高中、乡镇(街道)教辅室、初中、高风中学、实验学校、姚北实验学校: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3年我市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规范初中办学行为、减轻初中学生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有利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快高中教育的普及;有利于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中段教育。
二、报名
具有浙江省户籍和港、澳、台籍,在本市初中就读并注册电子学籍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具有本市户籍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及具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
初中阶段在余姚市外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回本市升学的,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点报考。
允许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外省户籍初三毕业班学生报名参加2013年中考,其中,要求报考普通高中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料:(1)在本市就读且具有我市3年连续初中阶段学习经历和学籍。(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余姚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报名时提供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合法稳定的职业(报名时提供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经商、办企业的提供当年度已经通过企业年检或个体工商户验照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父母至少一方或法定监护人近3年内参加了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原件与复印件)。(4)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能证明是学生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提供的材料由报名学校负责审核,原件审核后当场归还。
(二)考生于3月29日—4月1日向所在学校报名(往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填写《余姚市2013年高中段招生考试报名表》,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并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的规定,交报考费用。
(三)全市各初中为报名点,负责对本施教区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材料汇总,并向市中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具体为:
1.在本市就读的浙江省户籍、港澳台籍考生(包括往届初中毕结业的考生,下同),在原毕业学校(报名点)报名。
2.在宁波市内其他县(市、区)借读、户籍在本市的考生,若要回本市参加中考,须持借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并盖有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审核章,随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这类考生也可直接参加就读学校所在地组织的升学考试,如要升本市的高中,待中考成绩确定后,立即凭中考成绩证明到市中招办填报升学志愿。
3.本市户籍在宁波市外就读、要求回本市升学的考生,必须回本市报名并参加本市组织的体育和文化课考试。报名办法同第二条。
4.在本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就读并要求在本市升学的考生,由就读学校组织向学校所在地的报名点集体报名(其中:梨洲街道定为舜江中学;兰江街道定为梨洲中学;凤山街道定为世南中学;阳明街道定为舜水中学)。
(四)2013年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各校不得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结)业生参加考试报名。
(五)各报名点须在4月2日下班前向市中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报名通过网络上报。报考费由报名点开具转帐支票,于4月12日前交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
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根据省学科《课程标准》和《关于调整初中部分学科内容及要求的意见》(浙教办教研【2010】160号)要求及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制的《宁波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为学业考试命题和试卷质量评价的依据,难度系数为0.7左右(命题的范围、难度系数、命题形式届时详见《宁波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
(二)考试时间: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2013年学业考试的科目不变。各科的分值分别为:语文120分、数学130分、英语110分(含听力)、科学160分、社会60分、体育30分,总分值为610分。
2014年起,学业考试的分值将调整为语文、数学各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科学180分、社会60分、体育40分,总分值为700分。
在所有文化课考试科目中,除社会政治为开卷考外,其余均为闭卷考。社会政治考试时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但在试场内,考生之间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考生在所有学科考试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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